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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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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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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sybaba
可是我已經跟她道歉了...現在再跟她輝怎麼證明是我損毀的..這樣好嗎?
而且我不是毀損
當時我以為東西沒問題是自己要用的,所以用剪刀把她從中間剪開
我不知她是要評價還是要什麼,到現在也沒回可能要到上班日回了
會問圖片問題大大直接跳過了,對妳們來說都是些很無聊的圖片
我也沒有心情回什搞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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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認頂樓我沒認真看.
看了你這篇再回頭去看,你的處理程序問題不小,雖然不到損毀罪,畢竟只要沒超過七日消保法第19條有保障,當然實務上檢察官跟法官怎麼判定還要再看.說真的這種電腦問題自己不能搞定可以先找朋友或是先問後續就不用這麼多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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