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單純買賣小小糾紛看不出有什麼無法協調或權益有重大損失,
我感覺愈不懂法條、或懂的只有那一點點的人,愈會開口閉口喊著要告
(李敖除外 )

還去跟他認真研究法條或甚至延伸到誣告什麼的反制措施更是想太多...
誣告比損毀罪更難成立多了...
舊 2013-12-07, 08:30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61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