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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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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Raziel
這也是一個去中心化 無政府管理之虛擬貨幣的軟肋, 如果沒有公權力維護秩序, 遇到問題

只能自認倒楣.

政府不承認它的合法地位, 你能告甚麼? 當然也不用證明甚麼, 對法庭來看, 比特幣交易
是你自己擔風險負全責. 沒有法定地位的"幣" 你轉十萬給他跟給他十顆石頭意思差不多.

所以如果你是要賣幣, 要避免這問題, 最好去交易中心, 不要直接找網友.

沒這回事,即便只是虛擬的數據,雙方只要有約定,除了因為法律上的理由、
或主觀客觀上不能完成交付標的物行為外,當事人可以去向法院主張契約行為有效,
不是法定貨幣那就當成物來處理,怎麼會認為碰到詐騙或是債務不履行必須要自認倒楣?
頂多最慘某天彼特幣價值崩盤,換了一堆無用數據而已(任何投資理財本有風險

您可以主觀認為這類虛擬貨幣缺點絕對大於任何優點,
不過關於人們心目中的經濟價值、還有相關經濟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
您似乎需要再多了解一些。
引用:
作者budgie
但是虛寶或其他的網遊虛擬貨幣是可以透過發行網站或遊戲公司來追縱去向的, 但比特幣是不能追縱的, 你根本不能夠證明你支付了比特幣給對方

你還有交易對象電腦裡的那串數值裡面有交易紀錄
舊 2013-12-07, 01:04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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