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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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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跟我老婆提辦離婚的事情,她剛開始很不以為然。為了國民年金這一個月才六七百塊的事情,犯得著嘛?更何況,現在繳一繳,將來都是自己的保障嘛~
我告訴她,你確定我不會在五十歲失業嗎?五十歲之後失業我還找的到工作嗎?
從五十歲到六十五歲,每個月繳七百塊,繳十五年才能不必繳。(之前我失業時她才繳幾個月的國民年金加上以前我在繳的三個人的健保就已經哀哀叫了,別說十五年,一年都不行)如果你不繳,國民年金不會罰我,會罰配偶,所以你要繳的比這個金額還高!
她左想不繳不行,右想繳了薄了自己錢包,這時她才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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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這
跟這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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