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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拍沒主動告知「凶宅」不必負擔責任與賠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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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難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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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隨風浮雲
不然你去看看例年來的判決,那次的凶宅判例是判法院輸的。
要找人負責,也要有法律明定,你可以增訂法規,在沒有法規的情況下,那就是嘴炮而已。
因為這樣的舉證很容易被法拍屋黃牛或是職業法拍人所利用,前例一開,後患無窮。
怎麼利用? 派出所出的證明可以搞鬼?您可試舉一例讓大家參考一下!
此外,法院保留審酌權,法拍黃牛跟職業法拍人如果舉證不實,也難過法院這關吧
2013-11-26, 04: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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