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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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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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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下無難事
即便如此,還是有邏輯性的問題。

因為如果不是兇宅,因貸款不到而棄標,再拍的金額與前一拍差距合理預期會比較小。
對於一個收入不多又冒然參加法拍的人,如果再拍價差個十來萬買個教訓,跟差將近四十萬,那可是四倍的差距。我想如果差價小,引起的迴響也不會那麼大吧!


沒辦法 強制執行法第八十一條寫得清清楚楚
舊 2013-11-26, 11:07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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