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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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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albert@46
看到你這篇回應
心裡是有點淡淡的悲哀
"凶宅"是賣家要主動告知買方
在沒告知的情形下
買方是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
這跟事前知不知情是兩回事
懂嗎?

你說的這條,剛剛好不適用於法拍屋,所以不管任何人買法拍屋,都是要自己去調查相關資料,所以無解。
舊 2013-11-26, 11:06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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