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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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ohoung2
我也是困苦爬出來的 深知做人要厚道
不過如果大義凜然的各位同情這位單親媽媽
就請直接捐錢給她買房算了
不用怪東怪西 還鬧到修法這種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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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捐錢給他買房?
大眾銀行都同意歸還給她所損失的金額(當然是金管會有出面),這種事本來就不用修法,金管會用行政命令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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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monV
因為她是弱勢,
所以政府怎麼可以沒收弱勢的單親媽媽想買來和小孩安身立命的保證金呢!是這樣嗎?
如果這不是特權?那什麼才是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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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那有沒收,是她後續拿不出錢繳交尾款(先不要論貸款的部份),如果她今天再找人借到錢,把相關尾款繳清,那當然可以拿到法拍屋,還是你要修改法令:取得法拍屋者,銀行要無條件貸款。 那我可以告訴你,這樣就會有一堆投資客,取得貧民資格,來購買大量法拍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