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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難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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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gag5
我在想“應注意而未注意/活該"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冒出來...

英美商法裡這個概念叫"caveat emptor"/buyer beware.



還好台灣不是英美法,而是大陸法。

"應注意而未注意",在台灣的刑法中"過失" 的定義倒是有看到。
舊 2013-11-24, 12:44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天下無難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