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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難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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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ohoung2
我覺得就是因為制度尚未健全
才不適合外行人

市井小民要自住又不是不行 就跟買賣投資一樣
請先做好功課 熟悉風險所在
只看到價錢 沒看到風險

法拍市場相關知識不足情況下 貿然進場
賠錢出問題難道要怪誰


在很冷酷的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的工業化資本主義社會,您這樣的價值判斷會讓社會大眾都認為"理所當然",但現今的21世紀福利國與法治國的民主社會,大多數人應該不會這樣解讀了。

一個成年人不做功課,以至於誤入投資陷井,當然自己要負責,這道理有誰不懂?所以也不用你我再贅述這個道理。但需要說的是,誤入投資陷井,如果是國家法律制度缺陷所造成,那如何處理?不用改進制度,繼續讓投資只能讓內行人玩,還是改進制度,讓普羅大眾大家都能玩?

台灣過去有銀行銷售連動債結構債未盡風險告知義務,造成許多不適合購買的人的投資損失,因此金管會有一連串對銀行銷售產品的規定;2008年雷曼金融風暴,讓香港金管局也對這一類的投資,要求銀行更完善自身的銷售流程。這些例子說明什麼?法治福利國家追求的是讓人民更安穩、公平的生活,如果發現有改進的空間,就需要虛心立即改進,而不是只告訴人民:" 成年了,請自己搞清楚遊戲規則並自負其責"。

本案的關鍵,事件主角主要不是訴求貸不到款,而是訴求有某方明知兇宅而未揭露,個人真的覺得這個訴求很基本,如果國家的制度做不到如此,就值的去改進,不是嗎?



舊 2013-11-23, 10:5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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