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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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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5
引用:
作者semmy
雜物、汽油,這些東西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消防法就可以處理了,只是有一定的法定處理程序而已,與機車可不可以停汽車停車位,根本毫無干係

要比漏油,汽車的油比機車來多;要比危險,失控的三寶汽車比三寶機車更危險


你講的消防法規是可以馬上檢舉罰款的,比較好處理。

所以我說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有通過 車位專用只能停汽車;機車位僅能停機車,就ok了,告上法院也不怕,因為原車位規劃專用精神,及區分所有人通過,
這種訴訟不會少,隨邊都可找的到,只是看管委會有沒有空玩而已,法庭上法官也是站在管委會比較多,因為管委會代表社區大多數人。
舊 2013-11-11, 09:55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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