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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放機車」 被控有礙觀瞻 住戶氣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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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z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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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引用:
作者
BMG
很多管委會的委員完全沒法學素養
以為委員自行規定的規定都可以生效
沒通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送至建管處備案的規定很多都是違法
你告管委會,管委會都要撤銷規定
何況就算區分權人大會通過的法案
違反平等原則
被人告下去也是要撤銷的
是的!
以前我住的大樓管委會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
在頂樓設置大型曬衣設備。
結果頂樓住戶一狀告到某機關,
就限期拆掉了。據說因為該處為避難平台,
不得設置建物阻礙避難。
所以管委會也不是一定都對的!
2013-11-11, 06:5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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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z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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