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360
是啊..管委會的權力還是來自住戶
我們社區規定地下室只能停汽車,機車只能停在一樓的車棚內,
也有住戶有意見說他的停車位為什麼不能拿來停重機?
住戶大會表決後,還是維持原來規定,不能停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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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類似的:
上班時,公司保全有規定中班的機車要停放在哪個區域。問題我的車子在那地方不好迴轉、停放,常常擋到一堆車子。後來看某些晚到的會停在較外面的位置,且發現可以適合我的車。
我直接找保全協調,請他確認後,我就停放。其實他們也知道我很照顧自己的車子,上回被碰到,光是調閱監視器就被煩到「從沒看過有個人這麼龜毛」
PS:聽到這句話,心裡在想:「那是因為大部分的人都不會愛惜自己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