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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AndyCandy
機械停車是吃公電、由管委會維護的設備(約定共用),出事管委會跑不掉。
而且機械停車的安全感應裝置都是針對汽車,上面也沒有機車固定設備,
機車停上去算不當使用,設備本身的意外責任險也不保。

既然不管出什麼事車主都有能力一肩扛起,不如多花點錢租平面車位吧!

修正一下,一般法定停車位產權屬於共有約定專用,不是約定共用。
不過設備確定是管委會找廠商簽約維護。
舊 2013-11-11, 10:43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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