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暴君
也不要求100分啦
法規執行面能做到像新加坡那樣就行了
實在不行的話,日本這程度也是能接受的
像這樣實在太爛了
都被他國列入黑名單,搞到出口封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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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指的執行度是什麼? 法規訂的不夠嚴,還是人抓的不夠勤勞?
如果是法規訂的不夠嚴,這次的一罪一罰已經是剛修正的行政法,再嚴好像沒必要了,如果要修改刑法,依立法院的空轉效率而言,困難度非常大。
如果是人抓的不夠勤勞,那勢必要增加公務員:採樣、化驗、行政訴訟…等相關人員,在這個已經視公務人員為毒蛇猛獸的社會民情,不太認為立法院會為此增加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