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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lyu0002
大大的文章真的可以告毀謗,請站長修改一下比較好。
我是有檢舉很多次,但是網站都沒人管的樣子。
最後就只能加入黑名單

不要回文,讓文章沉到底下

加入黑名單+1

眼不見為淨,
也拜託大家不要被那些人激怒,不要去引他們的言回覆,
這樣才不會又污染了其他人的眼。
 
舊 2013-11-08, 09:21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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