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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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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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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lbert@46 
				我建議你直接提告:公然侮辱 
把和解金捐給慈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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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小朋友 
你不是建議提告嗎? 
怎麼沒反應了? 
我可是還記得你用紅字特別放大幫我標記的文章喔 
我剛和公司法務經理電話聊天 
談到你們這些年紀沒幾歲的小朋友 
沒事喜歡給自己惹一些法律糾紛 
剛剛把你寫的東西給他看 
他說你寫的就是你自己講的"公然侮辱" 
剛好他還欠我個修車的人情 
幫我寫個狀子,走趟法院倒是沒問題 
只是阿,每次我幫公司法務出庭做證,看到的都是你沒這些嘴巴毛沒長幾根 
惹出來的事情都是難收尾的 
唉,現代嬌生慣養出來的小P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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