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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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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E.A.G.Y.O.O
回來要領他爸的保險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4/today-so6.htm

歐晉仁表示,吳憶樺父親留下的保險理賠金,必須等他年滿18歲才能動用,這段期間的生活花費都是該基金會、巴西僑社和羅莎的養老金共同支應,吳憶樺在寄養家庭的生活十分正常。

寄養也是2008年的事了,看來親友並沒有積極保持聯絡,不然都成年了,出個機票錢人就可以回來了...
舊 2013-11-06, 10:10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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