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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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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我個人意見, 他已經 18 歲了, 台灣又有人長期接應他, 自己要來就自己賺錢, 起碼表示你還有點用!

自己來就算了, 帶養父母來要幹嘛? 既然人家有錢收養你還把你養到這麼大, 回台灣這點旅費會出不起?

再說, 台幣 100 萬隨便算算也有美金 33,000 元以上, 他 XX 的都可以飛到夏威夷來個豪華頂級旅遊了!!!

難道說這些錢是台灣欠他的嗎? 還是欠她外婆的? 還是欠他養父母的?

我實在不認為應該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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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13-11-06, 09:41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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