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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chaotommy
Source: Kimo News

法官援引兩公約 殺警惡徒免死定讞


中時電子報作者: 林偉信、周曉婷╱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周曉婷╱綜合報導】

台南市白河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林宏星,去年緝毒時遭毒犯李國麟開槍擊斃殉職,一審將李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援引2國際公約,認為李的犯行未達罪無可逭、犯罪情節最重大的地步,無須剝奪其生命權,昨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讓殺警惡徒逃過一死。


這不叫罪無可逭,什麼才算罪無可逭?
舊 2013-11-02, 03:10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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