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損則有孚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迷路的小狗
第一頁的新聞就有寫了
"除非廟會活動比照鹽水蜂炮專案申請,否則都必須遵守只能燃放2串鞭炮"

比較重大的廟會活動去申請專案就可以用力放啦

每個廟會都認為自己的活動很重大,都去做專案申請,若被刁難,那就會去找民代,或者要信徒自動自發,每人接連著各放一串鞭砲,市長如此規定只是脫褲子放屁,還增加廟會的麻煩,並且會不斷打市長自己的臉。

其它縣市的宮廟大概會嘲笑台南的宮廟:台南的大神小神,都不如賴神。
舊 2013-11-01, 04:15 AM #1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損則有孚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