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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netor
法官輕判,或許顧慮到”人權”,但現在的人權可說已偏向犯人那一邊,被害人的人權幾乎被忽略了。

如果一個犯人,證據明確,沒有被刑求,也給予辯護機會,卻還要以輕判來保障他的人權是不是太過了呢?

目前台灣監獄已經大爆滿,日前就有人提出要用特赦來減少監獄人數,而過去也有類似作法。
http://www.epochtimes.com/b5/13/10/...109.htm?photo=2

另外美國加州也曾因監獄人數過多而被迫提早釋放犯人,英國則是政府勸法官輕判
說不定我國法官也有收到類似公文........

由上可知,要重判,監獄一定要多蓋幾間,不然很難實現,
可惜監獄又是嫌惡設施,不管蓋在哪都會有人反對.......
舊 2013-10-29, 05:40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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