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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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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引用:
作者GOLDHAN
真不曉得政府這合約 是怎麼簽的

原來想收什麼費用就能收什麼費用

想不繳罰款就能不繳罰款


前代政腐瞎搞,本代政腐搞瞎...
沒人看到問題
     
      
舊 2013-10-14, 11:33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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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