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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我覺得 如果站在受害者的立場來想 兇手進去後 可以透過網路 電話 繼續搞不法活動
或者 如文中所說:爽到不想逃獄

並不是報復心理的問題
而是 這樣換做自己遇到 能接受嗎?

還有
有的罪責 或許不是罪大惡極 那也就算了
在台灣
判到五年以上的 幾乎都接近罪大惡極 人神共憤了
為什麼?~ 因為 實務上 台灣快沒有死刑這回事了
本來該判死刑的 結果 法官認為他良心從狗肚子吐回來了
所以 最後加以假釋 關個幾年了事

實際的狀況 那些被關的人 問題不在"有沒有反省" "獄政 有沒有合理"
而是 : 當初真他媽該抓去打靶

不相信的話 回想一下 台灣多少強盜 強姦 出獄馬上 沒多久就回去蹲了
舊 2013-10-12, 01:0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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