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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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dx
雖說司機有錯,但設身處地的想一下,那時間是黃昏時段,且車流量大,
司機有時眼睛會被對向來車的大燈閃到幾秒鐘會看不清楚視線,尤其很多
車都是用遠燈在開大燈,而非近燈在用,所以紅綠燈為何不用其他顏色,
這應是比較醒目。
因本人也遇過,在黃昏時段,也是車流量大的路口要左轉,由於對向來車
用遠燈在開,眼睛被照的有短暫失明,這時來一台電動車,不開燈,差點
就機車撞上去,,所以看完後,覺司機有些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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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判例
我記得 這類事件
駕駛被判完全無過失的的案例,是晚上非路口,行人突然從分隔島突然橫越馬路
駕駛完全沒機會注意到行人的,才有機會判無過失,這件,駕駛不可能無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