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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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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n_akemi
按照現行法規,慢速車在慢車道上只能25km/hr以下...
超過25的,是有動力的小型輕型機車,太快的電動車還是要請領牌照才能上路。

但人力或獸力沒有規定,所以一概不准超過25。
可以騎超過,但不准上馬路與人行道。

說真的,這個25的上限很久了...
我認為很顯然是路上自行車快的太多,行駛方式又都很離譜。
所以才會有輿論壓力,以致這條要被拿來執行。

是這樣啊!
25對公路車也太不合理了,應該要改一改...
 
舊 2013-10-06, 12:4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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