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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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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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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dyCandy
跟行人分享路權才需要限速25,跟汽機車共用的就比照汽機車速限...
按照現行法規,慢速車在慢車道上只能25km/hr以下...
超過25的,是有動力的小型輕型機車,太快的電動車還是要請領牌照才能上路。

但人力或獸力沒有規定,所以一概不准超過25。
可以騎超過,但不准上馬路與人行道。

說真的,這個25的上限很久了...
我認為很顯然是路上自行車快的太多,行駛方式又都很離譜。
所以才會有輿論壓力,以致這條要被拿來執行。
     
      
舊 2013-10-06, 12:33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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