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YFL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引用:
作者公不
慣老闆 : [ 所以22K 15K都還是太高了 ,這才是典範楷模 ]


公不 網友或許想要表達某種 反諷/諷刺,但其實有些話題或評論解讀,並不一定適合用 反諷/諷刺 來呈現,若反諷/諷刺的文字的使用不恰當,產生預期之外的解讀,反而更會招致負評和反效果。

假設真的有為數不少慣老闆注意到了 公不 網友的這則評論之後,決定效法,那麼 公不 網友 能為自已的網路發言,擔起什麼樣程度的責任?
舊 2013-09-30, 11:59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FL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