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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于謙
如果是這樣我勸你找個律師,跟律師談好不管拿回多少他可以分4成,如果資產真有個數

的話,會有很多律師願意接的,你可以完全不用面對家族那些討厭的面孔,又可以拿筆錢

逍遙過日豈不快哉

 

當初離開時,單純只是不想再忍受那些人了....
但在經歷了塵世滴洗禮後,偶但求不惹風塵....
有形滴風塵,大可豁達以對。無形滴風塵往往矇蔽人心....

有得必有失!無形滴損失,更加讓人難以忍受....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3-09-29, 03:16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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