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xdayqq
我記得好像強制扣款也不能把帳戶的餘額通通扣光光
萬一被扣款人只有這一帳戶,帳戶餘額通通扣光光是要逼人去死嗎?
至少也要留一點生活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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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這個規定...
強制扣押已經是後期手段
如果在接到通知時就與執行單位聯絡並表明生活困難
通常是不至於這麼狠 會直接扣的都是完全通知不到人或通知了對方不予理會的
引用:
作者XElem
天曉得呀∼也許曾寄到戶籍地去吧....
偶從國中畢業後,就在外租房∼自力更生....
(沒和戶籍地滴人有任何往來。小學還曾逃家兩次∼共近兩年)
這次是第一次收到....
弔詭滴是:信封上只寫收件人姓名∼直接塞進偶租房處門縫下....
(沒貼郵票,也沒寫『收|寄』件人地址。更不曾有相關人員找上門....)
PS,偶住二樓:
平常就算有信件,郵差也是直接丟在樓下樓梯口 or 門口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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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執行單位寄發通知會有幾個通訊地址來源
戶籍地
戶政資訊裡的通訊地
健保局的通訊地
向過往健保附掛公司訊問通訊方式
向各存款戶頭金融單位詢問通訊地址(像這件事情 基本上郵局給的通訊地址應該有寄到才是)
郵局自己寄出的通知信函沒貼郵票不奇怪吧
自家寄的通知還要付錢給自己? 怎麼想都怪怪的
題外話 如果您日後還是不想繳健保費 並且不想再發生類似財產被扣走的情況
最好的作法就是完全脫產 把所有財產從自己名下移走
很多欠罰單欠到可以編成冊比辭海還厚的都碼是這麼做
擺攤賣小吃賣到好幾棟房子 開百萬名車去擺攤 警察開單就給他開
反正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這種的執行署也拿他沒轍
最多就給他一條限制出境 就是出不了國而已
像黃任中那種欠到被關的至少要欠個好幾億而且明擺的表明了就是不繳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