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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rankyan
公園是國家的,不是萬華人的,而在台灣任何人都享有使用公園的權力,會用「乞丐趕廟公」
來形容這事的,根本上就是觀念上的錯誤。
公園都是用百姓交的稅金去蓋的,遊民跟本都不在交稅了...有什麼大的權利用公園的水,電在那邊洗澡大便.....不想工作...只等別人的施捨....自己連當人的骨氣都沒有了...又有什麼權利叫
人把他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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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種邏輯,中低收入戶如達果免繳5%等級稅時,就哪都不用去了.
路上所有一切都交稅蓋的,真是沒容理心......
只要本國國民沒破壞公共事物,就有權使用任何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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