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mpt201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
引用:
作者runsun13
什麼單位的權責,就做什麼單位的事,若基層員警看見現行犯(有背景值)~~然不成因為某大官(或民意代表)的關系要就放任或視而不見~~~然後事發出包後推給某大官所以該員警就不能被追究其失職和不作為嗎(還是該員警也是受害者他也不願意啊!)?

換句話說,若是公務人員不理會壓力而秉公處理,那麼所謂的黑手(大官或民意代表)就無法徇私,若這些黑手還是硬要處理~~~~那麼壓力就在這些黑手身上而不是基層公務人員

若私人單位取決自個人,但公職單位不可如此,不然何來公私之分。


你知道員警因為處理 被關了嗎
你知道放縱的跟關說的都沒事嗎
你知道員警抓個違規就被叫執法過當嗎
你知道員警只是沒用肉身攔車就被罵貪生怕死嗎
諸如這些你都不會知道
反正這世上你也看不到事實
非黑即白的你 我想問 請問你今天走路有靠右走嗎?
堅持要處理的下場就是被搞
有問題的人變的好像很清高
義美檢驗室違建等等那些處理的人員 哪個不是這樣
     
      
舊 2013-09-26, 01:16 PM #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20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