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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摔死/河濱自行車道速限 2周內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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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neerE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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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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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C212
不對
因為我不是你這種人,
我自己騎車若出事我會先檢討我自己的過失,
若前方路況不明,我會減速,
若前方道路無法行駛我會停車,若未能及時停車,肯定是我自己騎車方式還有待改進。
因為我不會期待我國的施工水準。
你自己喜歡當逆來順受的順民 我沒有意見
但是你不要在這裡宣揚你的理念 想拉其它國民一起下水
施工單位有過失 就該譴責 並令期改善 以後不再犯 才是正途
凡事 都先怪人騎太快 明顯的卸責之語 意思就是不用改善 以後隨時再犯方便
你是這個意思嗎?
2013-09-25, 03:34 PM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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