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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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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62
引用:
作者chan973573.
出事完全歸咎用路人,不長眼,沒警覺心,沒置之死地後再騎車?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9251315065.html

這連結有新聞畫面 ,請你看看後再決定施工單位有無責任
或是想像是你以速度40公路車瞬間通過該路面會發生什麼事?

在河濱騎到40KMH出了啥意外都不值得讓人同情
河濱公園的腳踏車道是人車共用 不是單車專用路權
要飆車請去馬路上飆

施工過程隨便鋪塊鐵板蓋著當便道的確是有疏失
最少拿臨時圍籬擋一下鐵板以外的部分免得有人掉下去
而且看起來夜間照明非常不足
舊 2013-09-25, 02:50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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