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這不也是”營利事業”之一嗎?為何保障這麼多?
搭計程車,算是承攬的一種,就回歸市場機制,讓消費者跟計程車直接談就好了,例如,我從甲地到乙地多少錢,這台不去就找下一台。至於繞路浪費時間之類的,回歸民法,有犯罪,回歸刑法。
還保障這個那個的,用公有地設休息站,停車有免費時數,更重要的是,燃料稅似乎因此不能隨油徵收。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