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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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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引用:
作者semmy
但它也定義了這兩種車,最大行駛速率不可以超過25km/h

交通部運研所有一份自行車騎乘安全使用手冊,裡面建議自行車比照電動輔助自行車的速度限制,以為25km/h為限(第44頁,檔案的49/78頁)

http://www.iot.gov.tw/public/Data/04291943371.pdf


這第六條是定義電動自行車,隱含的意義是超出此規格(速度與車重)的電動二輪車,是電動

機車,電動自行車不需駕照,電動機車則要。另外訂速限沒罰則是沒意義的,交通警察也不知

道要如何開單

 
舊 2013-09-25, 01:45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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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