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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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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尤典浩澀
所以按照你的順序來說,在當下我們得先去把自殺的原因找出來之後再去救人?


或許有的人認為,如果有幾個人發現面前有一個準備自殺的人,這幾個人要先集合討論這個人為什麼要自殺,而自殺會不會成功然後如果要救該怎麼救之類的。
(這種別人家小孩死不完的心態真的很要不得,若同樣的事發生在自家人身上時,這些人的雙重標準立馬出現。)



那麼,這幾個人算是幫兇還是見死不救!?

PS:救人還要拿很多規定來扯蛋時,就會發生病人死在醫院門口無人聞問這種慘事了。
舊 2013-09-25, 12:1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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