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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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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于謙
第6條是名詞定義,不是法定速限...

 

但它也定義了這兩種車,最大行駛速率不可以超過25km/h

交通部運研所有一份自行車騎乘安全使用手冊,裡面建議自行車比照電動輔助自行車的速度限制,以為25km/h為限(第44頁,檔案的49/78頁)

http://www.iot.gov.tw/public/Data/04291943371.pdf
 
舊 2013-09-25, 11:38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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