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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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委會不認為自己應該是勞工立場為主
而是勞工的主管機關,站再資方與勞方的第三方立場
單純這樣想似乎沒錯,只是政府還有經建會,經濟部,等資方專屬部會
行政院政府內部勞委會還需要與這些部會協商溝通
所以在勞方的立場來看,勞委會本來就不會替勞方去想
以九小時工時來看,
朝九晚六
加上低薪
雙薪家庭,幼稚園或是國小小朋友下課要怎樣? 安親班? 鑰X兒童
六點下班,就算準時跑,也快要七點到家,誰煮晚餐? 家務?
所以,公務員當然不會用朝九晚六的方式來對待自己,因為不合理! 而不是什麼福利!
公務員也不會有無薪假,
公務員也有加班費!
也不會有大規模的責任制之類的 因為這些都不合理
但是勞工? 那是雇主的責任, 勞委會是主管機關, 管理勞工而已,
誰管你勞工合不合理的待遇!
一個合理的勞工政策,與一個不干我事的勞委會
本來就不會走在一起
此外,勞委會在經濟部經建會兩部會面前,抬的起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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