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945
我也用自然人憑證去查了一下
跟你說的不一樣
我算了一下
有投保的年資都有計算進去
除非是沒有投保的才沒有
我第一筆資料是民國82年的
到現在投保最少的3個月也有計入
另外我google一下查到
保險年資計算方式
勞保年金施行後,不論是「三種年金給付」、「老年一次金」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於計算給付標準時,如保險年資未滿1年,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
未滿30日,以1個月計算(計算至小數第二位為止,小數第二位以下四捨五入)。
例如:實際投保年資16年3個月15天,則以「16又12分之4」年(16.33年)計算核給。
目前我保險年資算起來是這樣沒錯
會不會你之前工作的公司根本就沒幫你加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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