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面一篇文章提到 因為資方取巧 午休不計薪的關係
現在時薪雖然漲到109 整天薪資卻比之前100但午休計薪還低!!!
剛剛我打到勞委會0800詢問這有沒有違法 第一位接電話的小姐說因為沒有付出勞力 沒薪水拿很正常
我質疑為什麼之前時薪100時有給午休
她說:那是老闆主動給的 沒有強制力喔(還不快謝主隆恩)
我不滿意她的回答 她便把我轉到另一位小姐手上
第二位小姐劈腿就說:
根據勞基法第35條 雇主可以不付午休時間薪水喔
我查第35條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FL014930&lno=35
法條內容
根本沒有說雇主可以不計午休薪水!
但也因為條文沒寫午休時間應付薪水
目前雇主就鑽這個漏洞自行解釋午休不計薪
以致數字變多了 實拿卻變少了!
台灣人
可愛的台灣年輕人們
這是一個最壞的年代 會不會變好我不知道
但爭取法條的詮釋權 甚至推動修法
你們一定要站出來!
上次20萬人上街頭 促使軍法修改 結果是好是壞我不懂
但不站出來 永遠沒有改變的一天
勞委會永遠是資方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