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789w
不必是大老闆
微型企業老闆也是這樣的想法
公司法規定公司設立以營利為目的
符合最低工資規定和勞保規定
為了收支平衡外的營利,固定成本(主要為人事成本)能低就低
符合法規就好,老闆不是善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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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種思維的,賺不了大錢也是事實,整個公司的競爭力帶不起來,歐美許多以員工為本的~~~~常常有爆發性成長
一個從員工身上吸血(簡單的利基,造成沒有求新求變的本錢。),一個不怕員工得到好的待遇(因為會為公司帶來更大的利益),前者很難有新思維,後者成功的案例隨處可見。
(員工也不是呆子,人才也無需屈就,企業競爭力就此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