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unsun13
雖然沒良心的企業家較易成功,但不代表壓榨員工就是對的事,當然勞工的權益不能等企業家良心發現,而是要勞工們自已主動爭取而來。
(很多國家的勞工薪資和福利都不錯,但通常是透過各種手段抗爭而來,而不是企業主本身主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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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勞資雙方本來就是靠談判協商,換句話說一直以來都是互相牽制,人吃人的社會哪有什麼互相體諒共體時艱這種鬼東西,是勞工自己放棄爭取的,可惜大家奴性都太重了,重到現在連原本沒奴性的人也會被大環境、被同事、被異樣眼光壓到不敢吭聲。
我當過老闆所以不算嘴砲吧,只能說法律規定到哪裡,我的良心就到哪裡,其實這是廢話,只看我要離法律那條線遠一點還是近一點的差別,這是台灣當老闆爽的地方。事實上我敢說都有維持勞動條件在勞基法之上,不得不踩線的時候(例如假日加班支援)也都儘量以獎金、吃大餐等等補償員工,至少要做到讓員工有對等尊重。
企業不賺錢就是只有老闆沒本事,不管是原料、供應商、貨款、市場、訂單、利潤、營收本來最終就是老闆要負全責,付薪水請來的人只是來貫徹你的指令,只是因為台灣老闆好當,甚麼都不懂也沒關係,違法也沒關係,也不花點錢找專業的人來,把責任推給員工,把虧損轉嫁員工,拉東扯西最後都犧牲員工來扛,最後公司還是老闆一個人的,這算什麼。
以往上一代的老闆還有這種肩膀,有情有義,員工捨命相挺一輩子這說得過去,現在有幾個老闆有這種肩膀你告訴我?
所以不要再期望有良心這件事了,資方勞方都一樣,一切都是要靠法律約束,只不過現在都對資方有利去解釋,所以資方很敢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