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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腥聞]鬼扯!? XX可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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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
micall.lee
第 225 條 (乘機****猥褻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一條應該是精神病....弱智....還是富家子弟的撿屍酒醉那種才符合吧
不然被金錢暫時迷惑者也算是某期間有精神障礙吧...
2013-09-23, 10:47 AM #
8
aaaa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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