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orvaio
本來就不痛不癢,
因為偽造文書的是員工,
所以反而是員工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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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商人有仁義道德是不可能的,唯有立法重罰才會打一下動一下,
本公司打兩張卡(加班另外打一張)、不遵守每週工時上限、違法責任制、凹假、衛生檢查...太多項,
老闆還敢在會議上理直氣壯的說: 政府法令完全不切實際,不違法我公司就開不下去,所以我寧願被罰...
資方要提供低於勞基法的勞動條件,很簡單,看是要換算成工時還是特別獎金反映在薪資上啊,資方有這個肩膀嗎? 這時候怎麼又喊共體時艱了?
其實很明顯的就是,被抓到有事的項目老闆就會乖乖的做,例如正版軟體,老闆怎麼不去向微軟靠夭買正版軟體我公司就開不下去了?
而被抓到沒事的那幾條就敢公然放話...真的是吃勞工夠夠,要感謝勞工局這麼扶植資方啊...
上個月才一個在本公司工廠服務幾十年的老師傅因病過世,公司全面封鎖消息不准討論...我看背後有些事不是很單純,台灣勞工命真的很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