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ueck
繳稅的手續費是銀行要收
並非你繳稅的對象要收
刷卡購物 商家要多收手續費是違法的
商家覺得不划算 可以不提供刷卡 像全聯就不能刷卡
買賣東西要開發票要繳稅也是本來就要的
不要把違法的事當成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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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要把法律當成理所當然,這2%費用真的是VISA拿去的。
VISA富可敵國,甚至可以要求國家立法,但不代表法立了,它叫商家吃下手續費的行為就是對的。
而且一些跨國大企業,在它們網站上刷卡,VISA服務費都是要另外收的。
這就跟營業稅(消費稅/VAT)應該要顯示在發票(購物證明)上一樣,不可以偷偷摸摸的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