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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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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見的就是對的,但是我很認真的推論過我的邏輯,我很確定,我的邏輯,你如果要消極來看是鬼打牆的,但是積極的來看是會推出這個結果的。
如果說要立法保護抽菸者的權利,那另一方面也要立法保護不吸菸者的權利
不知道我這樣說Christine兄是否可以接受?
不太對。
首先,立法保護的目地是為了少數人的權利。
就像多數人四肢健全,自然是要工作繳稅,要按照一般的標準在社會生活。
但殘障者就得享有平等的待遇跟補助。
原住民為什麼還是可以考試加分,優先錄取?
同樣的少數人的自由跟權利受到多數人的壓迫的時候,只好立法保護少數人。而多數人必需正常。
你有聽過一般身份的人有特別立法保障的嗎?
自由是你不需要用錢就能自然擁有的,今天菸稅或許是政府基於這個貨品的特性開徵的,但健康捐可不是。
酒品也一樣,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正常的,買賣酒品跟喝酒的自由卻沒有被壓迫。為什麼沒有酒捐或是共公危險捐?
開車不喝酒,意思就是喝酒就不能在交通區域內使用交通工具,請問吸菸呢?有什麼區域?又使用了什麼東西?
如果用相同邏輯,抽菸的人的健康相對來講會比不抽菸的人還要差,當然健保花在這些人身上的錢就會越多。
不覺得,那應該變成,菸捐的漲幅是由吸菸者來決定,由吸菸者來共享共承。
而不吸菸者的長壽是不吸菸者自行去共享共承。
而吸菸者的平均壽命確實比不吸菸者還短。但不吸菸者的長壽所帶來的健保負擔卻一部份是以健康捐的名義對吸菸者加收,吸菸者本也繳了健保了,還要共享,這就不對了。
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該為了健保的缺口,開徵禁菸稅挹注健保來回饋不吸菸的人。你如果強迫剝奪吸菸人的因自由所帶來的權利,那你就要付錢買到這樣的權利。
我讚成吉他之繩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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