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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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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chaotommy
所以我說關起來
警告三次就關一個禮拜
管你什麽通告出國
先關起來再説
馬上保證沒每個人都守法
樂團和音樂公司負責人和有主辦單位都關

不守法也沒關係
如果再犯一次 再加一倍時間
然後罰款 500萬台幣


這不用說也知道太理想化了,這社會看的就是錢多、人多,誰就是比較大,剛好人家就是這兩樣都很多,運作運作就沒事了啦,
真關起來了歌迷去包圍看守所反而讓他們的聲勢更看漲了,搞不好還被拱出來投入2014咧...(咦?)
舊 2013-09-17, 02:1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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