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MXPr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封真大地
  說到這個就覺得蠻可笑的,舉之前最紅的貧果,那個人機介面最有名的「邊界彈回」,這個就是標準的人機界面專利之一,也就是說不管你用什麼方式寫,只要有作到那個效果,你就是踩到人家的專利。

  至於你要怎寫,沒人會在乎的,舉證也是被告要負責出示。

所以只要有人能夠提出吃飯用筷子的專利,

所有用筷子的人都必須繳交保護費才能吃飯


如果目前工作(例如郵差等)內容與軟體無關的人,

用閒暇時間寫的程式,會有侵權的問題嗎?
__________________
復活~偽沐紅衣
舊 2013-09-16, 08:06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MXPr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