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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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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認同…
1.大學是繳納費用購買知識跟購買學習指導者的時間。
2.大學是應聘教師教授知識,而非管理學生日常生活。
3.大學是透過考試驗收能力跟實力錄取,並非繳費就可以入學。
4.大學是透過學理、適任跟才學起用教師,並非起用教師的個人好惡。
5.大學是自由學習場所,有社團、有聯誼、有活動供學生自由選擇。
6.大學是提供知識場所,有科別、有指導、有服務供教授自由發揮。
7.大學有管理教授及學生之權利!而非教授或學生。
教授有權拒絕學生學習,但無權拒絕學生上學。
學生有權拒絕教授指導,但無權拒絕教授上課。
一切學生事務應依法執行,一切教育事務應依校規辦理。
教授及學生之間學務糾分,校方及校長得依校規辦理申訴或仲裁。
學校對教授及學生之間教務糾分,校方及校董得依教育部相關法律規定辦理裁決或訴訟。
所以雖然不是每一個學生都是佐伯克,但是,每一個學生都能享有自由的學習權利。
上學可以蹺課或請假。
上課可以保留或無視。
再好的教授也不一定可以教出滿分的學生。
再好的學生也不一定可以學到滿分的知識。
再差的教授也不一定不能收到自我學習的學生。
再差的學生也不一定不能遇到言簡意賅的教授。
學生有權利學不會,有權利沒興趣,有權利聽不懂。
教授有權利不想教,有權利沒盡力,有權利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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